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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商家的利益 要用白色条幅来保护吗?

法治社会----商家的利益 要用白色条幅来保护吗?

目睹“政协委员刘东方大骗子”后感
还在不久前,汶川地震发生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吧,从报纸电视上看到位于中州路的洛阳高端商厦---“枫叶国际购物广场”取消了原本热烈的开业庆典活动,而是将庆典活动改作“爱在天地间”汶川地震募捐活动,并将预备用于开业庆典的费用悉数捐献给了汶川灾区,内心想,即便是作秀也罢,能做到这样程度,为灾区做一些实事,也总比有些明星屏幕前捐款多少,话语说罢就好像已经捐了一样,似忽悠了别人,其实忽悠了自己。
不想事隔不久,就在“枫叶国际购物广场”就赫然见到了商家挂立的极为醒目的白色横幅------“政协委员刘东方大骗子”。
爱心捐献不久,便被指称骗子。详情如何,不得而知。只是有些纳罕,朗朗乾坤、法治社会,通过此举来讨回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利益,恐非良策。如若在横幅的对面,也挂起一个更大更长“刘东方不是大骗子”的横幅,岂不类于街头泼妇般之对骂,除了给无聊的看客多一些谈资的乐趣,对事情之亦可能会有相反的作用。国家宣传法治社会多年,如果商家的利益还需要用通过条幅示威---这种类似击鼓鸣冤的方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让有关的部门晓得和处理,岂不悲栽?

不得不说---枫叶事件的内幕真相!

看了网上的枫叶帖子,作为枫叶的一员,我想说两句我的看法:
       1 枫叶是在100%的入驻率下开业的,在洛阳经济的整体环境下,能达到100%的入驻率,这说明了商户对商场未来的发展前景是看好的。
       2 商场开业后,由于定位高端,所以商场的客流量并不是很大,这是符合商场、同时也是符合商家和商品的整体定位策略的。如果是菜市场,当然天天人多的很。所以人多与人少不是经营好坏的绝对因素。
       3 枫叶和商家在事前都进行过比较充分的详细的沟通。并且都签订有正式的合同文件,试想在如此高端的商场进行店铺投资,怎可能是一时的头脑发热或冲动,何况还有详细的法律合同呢。所以,说商场是骗子,实属无稽之谣言。
       4 对经营高端产品,一般都需要一个相对低端产品更长一些的市场孕育期,让消费者有足够的时间了解、接受、尝试、信赖和成为忠诚的客户。商场开业至今不过一个多月,准确的说是45天时间。在如此短的时间就认为做出生意难以为继的武断,继而采取过激的撤场,是在让人难以理解难道店主当初预计就是一个来月就要开始赚钱吗?过激的撤场撤货行为反而对其他良好经营的商家和商场带来了很大的不良影响,此举为一己之私利,而置其他商家之利益于不顾。
5商家经营有风险,这个经营风险中关于店铺位置、场地、租金费用等硬件设置是在经营前已经明确的。对经营中的出现未符合预期的情况,精明的商家是考虑如何化不利为有利,从更好的利用自身的优势,比如商场的地理位置因素、良好的购物环境、商品自身的竞争优势来找出路,想办法。而将之片面归咎于商场方面的单一因素,既不客观,也不合理。只能是以此找借口罢了。
6 法律社会,应以法律为准绳。纠纷也罢,诈骗也罢,为什么不用法律武器呢,合同协议写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用拉横幅撤场撤货的方式,这种行为且就先是与法不符的。这种做法,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损害了商场形象、损害了正在辛勤经营的商家利益、也有损于洛阳之文明形象,这些恐怕拉横幅者也未必就没有想到,既然想到,而执意如此,作为千年之文明古都人,作为正在创建文明城市的时候,道理安在?良心安在?
唉~~~~~~现在这社会咋成这了?

这究竟是谁的错

这究竟是谁的错?

大家注意

大家请看另一篇"人大代表代表了什么"讲的是这个的详细内情.
人大代表如果占理儿,为什么不告他,是不是另有隐情?
人大代表的行为代表了什么?
洛阳黄金地段的高端商场—洛阳枫叶国际购物广场于5月17日开业,时值汶川地震,商场领导一致决定,将开业仪式改为 “爱在天地间”汶川地震募捐活动,传为美谈。6月30日,枫叶商户卡尔丹顿业主苗秋芳不顾商场管理人员的劝告和管理规定,擅自撤场撤货。7月1日,苗秋芳在商场门口亲自书写““政协委员刘东方大骗子”的白色横幅,张挂在商场正门口和商场内。引来路人竞相围观,洛阳交通要道中州路为之拥堵。
  商户和商场是签订有正式的法律合同的。合同明文规定了商场和商户的责任义务,商户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撤货,对商场和其他正常经营的商家造成了损害。七月二日,上午九点二十分,业主苗秋芳在拉横幅时,商场保安上前维护秩序,劝阻业主苗秋芳“有话好好说”,法制社会应遵循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对其违规撤货、书写悬挂白色横幅、予以劝阻时,苗秋芳怒言“我是人大代表,谁敢拦我?”。
  好一句牛气的“我是人大代表”,所以可以无需服从商场的统一管理制度----我想撤货就撤货;所以可以置法规于不顾,置合同如空文,亲笔手书白色横幅,公然聚众扰乱商场正常秩序。难道苗书秋芳将合同纠纷斥诸与法律,洛阳的法院能不予受理“人大代表”的诉状吗?所以可以大笔一挥“政协委员刘东方大骗子”这样赤裸裸的人身攻击和侮辱,难道“人大代表”就可以公然侵害公民的名誉吗?可以不经法律裁定就给人定罪吗?
       试问苗秋芳---你这个人大代表的行为究竟代表了什么?
    “人大代表”,顾名思义,就是人民的代表。人大代表的角色是代表人民参政议政,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应是“人大代表”最基本的条件。“人大代表”应成为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一座沟通的桥梁。从这出闹剧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个“人大代表”有什么样素质,作为“人大代表”的苗秋芳,难道连基本的法制观念都不具备吗?
    苗秋芳既然身为“人大代表”,却偏偏在洛阳创建卫生城市的关键时刻,在奥运圣火即将传递到洛阳的时刻,在闹市区书就了这样一起公然侮辱他人,公然扰乱公共秩序,造成群众混乱围观、堵塞交通的场面,面对商场工作人员的劝阻,一句牛气的“我是人大代表”,真是其奈我何?
     要知道人大代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将深深牵引着老百姓的目光。现实中,却有许多这样的“人大代表”,披着人民的外衣,心中并没有装着人民。他们把“人大代表”看成是自己随心所欲的“护身符”,看成是为一己闯天下谋私利的有效手段。   
  枫叶国际购物广场以洛阳商业黄金地圈位置,高档次的装修配置、优雅的购物环境,打造洛阳高端购物商场的形象和定位,正是这些因素,使得商场的入驻率达到了百分之百的店铺入驻,这说明了众多的店主是有信心进行经营的。商场内所经营的商品大多都是国内或国际的知名品牌。树立这样一个高端的洛阳知名商场品牌,必然要经过一段市场的前期宣传阶段和消费者的认知、认可阶段,这对以经营名牌为主的大多数商家来说是意料之中的,也是很自然的,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的必然阶段。枫叶国际购物商场从5月17日开业,到苗秋芳书写悬挂白色横幅,仅仅才45天时间。纵观洛阳的知名商场如丹尼斯、大张、王府井、新都汇等,又有哪个不是经历了比45天要长的多的时间,才被广大市民和消费者所认知、认可的呢?
  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是不会因为一句牛气冲天的“我是人大代表”就可以改变的。作为从24万人中才选出一个的人大代表,苗秋芳其实是应该比其他的业主有着更强一些的法律意识和观念的;人大代表应该肩负更多一些的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责任,从开始的拉横幅,到后来的到郑州进行上访、所作所为,影响和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和谐气氛,作为人大代表,难道不感到内心有愧吗?
  作为经营当今世界时尚和设计领域居主导地位的品牌“欧陆顶极男装服饰品牌--卡尔丹顿KALTENDIN”的业主,苗秋芳是应该有着更丰富一些的市场经营理念的;
  作为人民的代表,苗秋芳是应该可以起到协调商场与业主之间的误解、分歧,化解和减弱双方对立的作用的;即便商场商户未达成和解,既然有法律合同为证,何不通过公正公开的法律程序来解决呢?
  苗秋芳的作为,扰乱了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给商场辛苦树立的形象毁誉一旦,给正在经营的众多商户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和损失。
       苗秋芳的作为,让我们看到她并不秀丽的书法的同时,更惊诧于她一句“我是人大代表”的牛气,置法律尊严于不顾,置洛阳创建于不顾、置商场形象于不顾、置众多商户经营利益于不顾的牛气,
  好一个人大代表!!---- 这样的人大代表,是洛阳人民的福分还是悲哀?
就是,人大代表到底代表了什么?
难道“人大代表”就可以公然侵害公民的名誉吗?可以不经法律裁定就给人定罪吗?
“人大代表”,顾名思义,就是人民的代表。人大代表的角色是代表人民参政议政,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应是“人大代表”最基本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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