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商家的利益 要用白色条幅来保护吗?
目睹“政协委员刘东方大骗子”后感
还在不久前,汶川地震发生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吧,从报纸电视上看到位于中州路的洛阳高端商厦---“枫叶国际购物广场”取消了原本热烈的开业庆典活动,而是将庆典活动改作“爱在天地间”汶川地震募捐活动,并将预备用于开业庆典的费用悉数捐献给了汶川灾区,内心想,即便是作秀也罢,能做到这样程度,为灾区做一些实事,也总比有些明星屏幕前捐款多少,话语说罢就好像已经捐了一样,似忽悠了别人,其实忽悠了自己。
不想事隔不久,就在“枫叶国际购物广场”就赫然见到了商家挂立的极为醒目的白色横幅------“政协委员刘东方大骗子”。
爱心捐献不久,便被指称骗子。详情如何,不得而知。只是有些纳罕,朗朗乾坤、法治社会,通过此举来讨回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利益,恐非良策。如若在横幅的对面,也挂起一个更大更长“刘东方不是大骗子”的横幅,岂不类于街头泼妇般之对骂,除了给无聊的看客多一些谈资的乐趣,对事情之亦可能会有相反的作用。国家宣传法治社会多年,如果商家的利益还需要用通过条幅示威---这种类似击鼓鸣冤的方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让有关的部门晓得和处理,岂不悲栽?